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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二酚被列入禁用原料,大麻化妆品彻底凉凉!

2021-06-02

5月28日,国家药监局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中的《化妆品禁用组分(表1)》《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正式将“大麻二酚”列入化妆品禁用原料,将“大麻仁果”、“大麻籽油”和“大麻叶提取物”列入化妆品禁用组分。这意味着,近两年野蛮生长的大麻化妆品被正式判了死刑。

此番,药监局将禁用组分和禁用原料一起更新,形成了《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和《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不仅更新了一些原料名称,还进一步明确了禁用场景,即“在什么用途下禁用”,比如马鞭草油,以前的说法是笼统的全部禁用,现在的说法却是“马鞭草油及其衍生物,用作香料香精成分时禁用,净油除外”。

文章来源: ECH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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