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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美韩、台湾地区产苯乙烯进行反倾销调查

Tiffany

2017-06-27

商务部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18年6月23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8年12月23日。

公告称,商务部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常州东昊化工有限公司、宁波科元塑胶有限公司以及山东晟原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进行反倾销调查。

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苯乙烯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可发性聚苯乙烯(EPS)、聚苯乙烯(P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UPR)、热塑性弹性体(SBS)、丁苯橡胶(SBR)、丁苯胶乳(SBL)等。苯乙烯还可以用于合成染料中间体蒽醌、农药乳化剂、医药、选矿剂苯乙烯膦酸等。同时,苯乙烯也是优良的有机溶剂。

文章来源: 慧聪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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